青海玉树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推荐对象和抗震救灾模范推荐人选公示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8-24浏览次数:174

 

2010-07-25 来源: 新华日报

现将我省青海玉树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推荐对象和抗震救灾模范推荐人选予以公示。

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推荐对象: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简要事迹:青海玉树发生7.1级地震。徐工集团第一时间作出反应。4月14日9时,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民紧急召开党委会,成立行动指挥小组,连夜紧急派出15名员工和11台价值1034万元的救援车辆组成首批救援队,星夜赴灾区紧急救援;14日晚又紧急调配甘肃、青海两省75台装载机、226台起重机及450位操作手等应急资源在灾区附近集结,并迅速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听从救灾指挥部调配,第一时间为紧急救援提供设备、物资和人员保障。徐工救援队及紧急调配的部分应急资源成功完成120多项吊装救援任务,保障了救援设施及时正常运行,抢救了大量社会物资和人民财产,在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自4月14日晚出发至4月30日撤出的16个日夜,无论多苦多累、高原反应多强,徐工救援队一直咬牙战斗,不下火线。4月19日晚,队员在两天两夜没休息的情况下,继续在玉树机场完成受损电力设备吊装,帮助机场恢复电源供应,为玉树“生命线”提供了最可靠的基础保障。23日赶到中央领导现场视察过的孤儿院施工,队员们冒着生命危险,从坍塌的房子上吊下水箱,为孤儿院排除了危险。25日晚队员以精湛的吊装技艺,连夜吊运、调整济南军区野战方舱医院格局,让医院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证了灾区群众就诊。救援队在灾区不停地转战结古镇镇中心、跑马场、体育场等多处受灾现场,吊楼板、清废墟,帮助灾民抢救出大量粮食、衣物和用品。玉树群众对徐工救援队给予了很高评价,当地藏民以不同方式向徐工队员表示感谢,很多群众感动得流下热泪。4月20日中央电视台直播大型赈灾晚会上,徐工集团向玉树灾区捐款600万元。

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推荐对象:

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简要事迹:青海玉树发生7.1级地震。地震发生后两小时,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组织的43人玉树地震救援队,在队长陈光标带领下,怀着为祖国分忧的精神出发了。在西宁,他们紧急购买21台二手吊机、推土机及挖掘机等重型机械设备及50台发电机,于4月15日上午9点赶到玉树,投入紧张救援。在长达23天的奋战中,这支参加过汶川抗震救援的 “铁军”成功救出11名幸存者,帮助大量群众进行救灾。为救灾,他们捐出50台发电机、500吨矿泉水、3000件军用大衣、价值200多万元的药品、500套活动板房、500箱快餐面、5000台收音机、1300套课桌椅、2万套书包及文具、300套教学电脑、2000套校服。最后他们把参与救援的21台大型机械也捐赠给了灾区。4月20日晚,在中央电视台“情系玉树,大爱无疆”赈灾晚会现场,陈光标慷慨举牌,再向玉树捐赠1000万元,捐款捐物近4300万元。玉树地震救援队 “反应快、效率高、设备精,表现突出”,赢得灾区人民的称赞。许多藏民赞叹:血浓于水,中华民族永远是一家人。4月18日,中央领导在救灾现场亲切接见了黄埔抗震救灾队队员,亲切地说:“感谢你们来玉树支援抗震救灾斗争!你们的到来不仅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而且也体现了我们是一个多民族大团结的大家庭。希望同志们继续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做好废墟清理工作,为下一步的灾后重建做好准备。”

全国抗震救灾模范推荐人选:邱海波

邱海波,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im电竞·(中国)官方网站附属中大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

简要事迹: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邱海波教授密切关注着伤员的救治进展。4月23日下午,正在南京主持江苏省重症医学学术研讨会的邱海波教授,接到卫生部有关方面指令,来不及回家与妻儿话别,直接从会场赶往南京禄口机场,搭乘下午5点多钟的航班,经北京转机深夜11点多抵达青海西宁,迅速参与重症伤员救治工作,亲自上阵为病人开展床边血液滤过治疗,组织多学科专家会诊、紧急抢救,坚持守候在病人床边,及时调整救治方案,直至把病人从死神手中抢救回来。邱海波教授作为卫生部玉树地震灾区伤员救治专家组专家,负责1000多名重症患者的筛查工作,重点担负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三家医院重症伤员救治指导工作,每天开展重症患者查房、现场抢救以及会诊工作。特别是运用汶川抗震救灾总结出来的经验,大大提高了灾区危重病人抢救的成功率,最终使得玉树地震患者病死率远远低于汶川地震。邱海波教授多次参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如2003年SARS(非典)防治战役、2005年四川省发生猪链球菌病疫情处置等,特别是2008年汶川抗震救灾担任卫生部四川地震重症抢救中心专家组副组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有关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

公示时间:2010年7月25日至7月29日。

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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